10月22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5部门,印发八条措施通知,加快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该通知以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按照“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激励引导”与“改革创新”并重的原则,围绕产业做大、企业做强、环境做优,提出了多项含金量很高的政策激励措施。
一是加大骨干建筑企业扶持力度。对市内注册的建筑企业首次获得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的,在省级财政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支持建筑企业设立技术中心,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当年被认定为省级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二是鼓励招引外地建筑企业。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企业迁入淄博市或者将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分立到淄博市设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对省外企业,在省级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对省内市外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对上述企业自迁入之日起3年内,其对市以下新增财力按100%的标准专项用于支持建筑业发展。
三是支持骨干建筑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的重大建设、城市更新项目,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合理划分标段,支持本市骨干建筑企业独立或组成联合体竞标。
四是支持建筑企业“走出去”发展。对在市外承揽项目,按照当年一般计税工程开票收入分档给予1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五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银团方式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为建筑企业提供全流程金融服务。
六是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支持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领域骨干建筑企业向建筑工业化企业转型,支持专业承包企业走“专精特”道路。
七是落实施工环保差异化管控措施。对于确认为民生保障、防汛救灾、应急抢险等重点工程项目和环保绩效达到引领性级别的生产企业,在严格落实扬尘治理等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允许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正常施工、生产。
八是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加快推动建设组织模式改革,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要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